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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券擬排除於電商使用,TiEA 呼籲:勿讓振興券成台灣數位發展的絆腳石

2020-06-03

振興劵上路在即,各行業都在期待疫情趨緩後的經濟復甦,TiEA 協會會員亦關注如何與政府振興計畫良善合作, 彼此互助共度難關並推動產業振興。「振興劵」方案即將出爐,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 25 日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目前規劃方向是以 1,000 元換 3,000 元振興劵,然而,令產業震驚與失望的, 是振興劵不排富也沒有年齡限制, 卻排除在電商產業等重要消費管道使用。

龔主委所指的「電子商務」範疇為何? 實體通路的電商平台是否涵蓋在內?線上叫車、 點餐平台或網路訂房是否是「電子商務」?都應該進一步說明清楚。

TiEA:振興券不應該排除電商產業

TiEA 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建弘表示, 政府不應在積極促進產業數位轉型的同時, 排除扮演電商這樣的重要角色。尤其政府在疫情嚴峻的防疫期間, 為降低產業衝擊,積極補助協助商家網路化,例如餐廳上外送平台、零售業上電商平台等;但到了振興階段,卻反過頭來排除電商消費, 這是自相矛盾的作法,讓當初參加紓困而把營業重心移至電商平台的業者覺得困惑。呼籲政府在積極促進數位轉型的政策推動下,不應排除電商產業, 對於線上平台應一視同仁,方不辜負振興經濟之美意。

TiEA 理事生活市集創辦人郭書齊也表示,3,000 元振興劵應適用在所有網路上的花費,不要對網路消費有歧視待遇, 同時建議,為刺激國內消費, 使用上應以設籍於台灣本土的產業為主。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則提出,納稅人用自己的 1,000 元取得 3,000 元振興劵,應該讓納稅人自行決定花在哪裡, 不該有過多的限制規則。露天市集營運長曾薰儀也表示, 政府提倡發展科技立國和鼓勵新創, 整個振興方案在各消費性服務業均適用,唯單獨排除電商, 希望政府能夠說明特別排除的原因。

武漢肺炎 Covid-19 疫情對全球經濟與產業造成重創, 台灣在政府與民間超前部署密切合作下,防疫亦獲得極佳成績, 保護國人同時也讓國際社會看到 Taiwan can help  的能量。隨著疫情減緩,政府在產業的紓困振興計畫亦推進迅速, 值得鼓勵與肯定;然而, 若政府對於數位產業升級發展只停留在口號, 仍然缺乏對數位經濟本質的理解,推出似是而非的政策, 台灣將難以在國際數位經驗大潮中保持競爭優勢。振興劵排除電商, 是阻礙數位發展、違反防疫原則的錯誤政策,呼籲政院懸崖勒馬。

(首圖來源:Piqsels CC Licensed)(以上資料擷取科技報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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