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欲使用抗原快篩,應備妥抗原快篩計畫 (包含合作之醫療機構或醫事人員相關資訊、使用之快篩試劑、受檢對象、感染性廢棄物處理事宜、抗原快篩陽性通報流程及後續處理安置方式等),QRcode 或函文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提出申請,經衛生局報備檢視,以利地方政府預先掌握。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