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OTT 法規5大重點

2020-08-10

首先,先來看看台灣OTT平台的現況。以目前來講,台灣存在的OTT平台,大約有20家,可分為國際(海外)、中國和本土台灣業者三種類型,70%都是本土平台。

攤開OTT專法草案,短短20個條文,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重點:

1. 只管PGC(專業生產內容)、不管UGC(用戶生產內容)

2. 採取抓大放小、自願登記的「輕度管理」制度,但要揭露的事項不少

3. 不管是代理商還是網路服務商,幫中國OTT平台營運,要連帶責罰

4. 鼓勵支持台灣本土內容,設立獎勵機制,但具體方案串回文化部

5. 網路上的內容也要有保護機制,妨害風俗、兒少就得罰

(資料來源:宏將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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