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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阻止數位壟斷 立法要臉書谷歌「付費給傳媒」

2020-08-03

澳祭新法,臉書谷歌須付費給傳媒。 美聯社

全球各國日益關注美國科技巨頭的數位壟斷情形,澳洲在7月31日公布強制谷歌(Google)與臉書(Facebook)付費給新聞媒體的法律草案,否則將面臨1000萬澳元(約713.8萬美元)罰款,法案預計今年內通過。

澳洲國庫長佛萊登柏格宣布這項「強制性行為準則」,而除了必須為內容付費外,還規範了包括用戶資料取得、演算法透明度、平台動態消息的內容排序跟搜尋結果等議題。

佛萊登柏格表示,法案在最後一輪磋商後會在未來幾周提交給國會。他指出,雖然這一準則最終將適用於任何數位平台,但初期會針對臉書與谷歌這兩家全球最有錢、最強大的公司。

谷歌迅速回應表示,對此法案「深感失望」,表示:「政府出重手進行干預,恐阻礙澳洲的數位經濟,並影響到我們能為澳洲民眾提供的服務。」臉書則稱正對法案進行評估,以了解對產業、臉書服務及對澳洲新聞生態的投資所帶來的影響。

澳洲的新聞集團與九號娛樂則對政府這一立法大為讚揚,新聞集團長董事長米勒認為,這宣告了「平台搭便車的日子即將結束」。

全球新聞媒體在日益數位化的經濟中飽受打擊,主要因為臉書、谷歌及其他大型科技公司賺走大部分廣告收入。這一營運危機更因疫情導致的嚴重經濟衰退而惡化,數十家澳洲報紙因此停刊,數百名記者丟了飯碗。

不同於其他國家所採取的方式,澳洲利用了競爭法而不是版權法,來處理媒體與美國巨頭之間議價能力嚴重失衡的問題。


(以上資料擷取聯合新聞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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