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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業者抗議!科技巨頭壟斷、獨食廣告利潤

2020-06-24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王莉亞/綜合報導

外媒報導表示,科技巨擘臉書(Facebook)拒絕與澳洲政府及媒體產業共享廣告收益需求,並威脅寧可刪減其平台上的新聞內容。

因為新冠病毒疫情仍衝擊國際各國產業發展,而深受網路廣告收入影響的新聞業也受到影響。澳洲兩家媒體龍頭包括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的「新聞集團」(NewsCorp)與「九號娛樂集團」(Nine Entertainment)認為,Google跟臉書等科技公司靠著新聞內容來獲取廣告收益,但新聞媒體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報酬,因此促澳洲政府推動強制臉書和Google與媒體業分享從其服務中的新聞內容獲得的廣告收益。

然而,臉書向澳洲競爭監管機構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表示,新聞只佔了普通臉書用戶使用中「非常小的一部分」,因為對大多數用戶來說,臉書主要還是用來與家人和朋友聯繫的服務。

外媒報導指出,臉書認為,在2020年1月至5月的5個月內,臉書已向當地新聞出版商發送了23億次點擊量,據估計,這些點擊量為1.958億美元。

除了臉書受到澳洲媒體不滿之外,Google正在就新聞內容是否涉嫌壟斷接受美國司法部的調查。新聞媒體聯盟(News Media Alliance)表示, Google長期依靠大量新聞內容吸引用戶,但卻又拒絕為在搜尋服務平台中顯示的新聞內容支付授權費用。

在新聞媒體聯盟發布的報告中特別提到Google 2015推出的AMP技術,為了減少移動設備在網站上加載的時間,所有的新聞內容以AMP格式託管在 Google的伺服器中,而非出版機構的伺服器,該報告稱,這使得Google能夠與讀者建立直接關係,並收集對出版商有價值的數據。

Google認為,新聞出版機構對外發表內容的方式很多,搜尋平台只是其中一種,出版商完全可以控制內容以哪一種方式呈現。蘋果(Apple)也受到了壟斷的指控。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剛剛宣布,將展開兩項新的「正式調查」,內容為評估蘋果App開發者的相關規定是否違反歐盟的競爭規則。

更具體地說,當其他App開發者與蘋果自己的App競爭時,蘋果從所有交易中獲得的30%的抽成可能會給它帶來不公平的優勢。 簡而言之,第一項調查是關於蘋果是否在其App store與其他開發者公平競爭。第二個問題是「限制開發者向iPhone和iPad用戶告知,除App store外,其他更便宜的購買可能性。」

2019年Spotify就曾對蘋果提出了投訴。多年來,這家音樂流媒體巨頭一直對這一問題大聲疾呼,並取消了通過iOS應用程序訂閱其服務的選項,以避免支付蘋果30%的抽成。據外媒報導也有其他電子書和有聲讀物經銷商提出了類似的投訴,促使歐盟委員會調查此事。 雖然沒有正式參與,但Netflix採取與Spotify相同的舉措,取消應用內訂閱選項,換句話說,如果委員會迫使蘋果改變App store的運營管道,Netflix可能會從中受益。

但蘋果卻對這項調查嗤之以鼻並認為,少數企業的指控毫無根據,只是些只想搭便車卻不想遵守規則的人。


訊息來源:Bloomberg、The Guardian、Phonearena.com
圖片來源:取自pikist、freepik、TDC NEWS製作

(以上資料擷取台灣數位匯流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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