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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盼7月底前提OTT TV專法 將以「抓大放小」管理境內、境外影音串流平台

2020-03-31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去年9月,NCC代理主委陳耀祥在行政院指示下接手OTT TV業務,因為一直以來都沒有相關法律規管,所以最近開始進行《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制定,但本屆NCC委員任期到今年7月31日結束,因此陳耀祥希望在卸任前提出專法;而原則是境內、境外都管理,但抓大放小,涉及專業製作內容才會規範。

日前民進黨立委范雲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時,提到中國廠商愛奇藝非法入台且台灣「無法可管」的情形,特別是放任中國文化滲透,對人民、在台文化影響非常大,因此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協調部會處理此事。蘇貞昌聽到後隨即表示認同,並承諾絕不讓中國統戰意識「無形」入島入戶入腦,更請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召集相關部會,若法不夠就修法,請各院大力支持,一定不能讓中國達到併吞台灣的目的。

對此,NCC日前研擬提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即:OTT TV專法)盼納管Netflix、愛奇藝、LINE TV、KKTV等OTT TV業者。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時便指出,未來如果有OTT TV專法,管理方式是依國別還是通案處理?是否有差別待遇?NCC代理主委陳耀祥表示,原則上是通案規範境內、境外,但如果涉及兩岸,還是要跟大陸委員會及文化部討論。之後洪孟楷也追問,是否分成中國大陸地區和其他地區?陳耀祥表示,基本上是這樣,因為現行法律涉及兩岸關係都是這樣處理。

至於OTT TV的專法何時提出,陳耀祥在回答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的質詢時表示,因為本屆NCC委員任期到今年7月31日,因此希望他們可以在這個任期內提出。而屆時中國OTT要不要管理以及是不是管得到,陳耀祥認為像愛奇藝這麼大的業者一定要管,但管理程度仍需要評估。基本上專法會規範境內、境外OTT TV業者,但原則是「抓大放小」。另外,如果類似廣播電視、專業製作的媒體,將涵蓋在規範項目。


(以上資料擷取匯流新聞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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