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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多法」草案 畫媒體整合4紅線

2019-01-16

親民黨立院黨團多年前就曾舉行「反媒體壟斷法管不了媒體亂象」記者會,建議媒體亂象應用重罰機制處置。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NCC昨通過「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治法(俗稱媒多法)」草案,畫出媒體整合四道紅線,包含整合後市占率上限三分之一,跨三項媒體事業整合都將被禁止,此外「媒金分離」條款中,金融集團投資媒體上限百分之十,且不得擔任董事長,但因不溯及既往,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可免辭台灣大董事長。草案後續將送行政院。

媒多法是媒體壟斷法的第二個版本,隨著網路等多元媒體發展,NCC強調媒多法除消極防弊,更要積極興利,達到增進媒體多元發展和維護新聞專業自主的政策目標,且因應數位匯流趨勢,網際網路媒體帶來的影響,NCC進行事業整合申請案審查時,也將網際網路對閱聽眾的影響力納入考量。

在業界最關注未來媒體整合的管制原則方面,NCC表示,草案規定廣電媒體、全國性日報與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事業間的整合,應向NCC申請許可,

媒多法草案也設立四道管制紅線,包含禁止訂戶數占全國總訂戶數百分之廿以上的媒體事業整合、無線電視事業間的整合、整合後媒體市占率達三分之一以上、同一事業及關係人於整合媒體(有線電視系統、無線電視、新聞頻道、頻道代理商、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全國性廣播及日報)種類超過三項者等。

特別的是,媒多法將媒體定義納入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中華電信MOD),原本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台灣大與凱擘如想合併,幾乎會碰觸市占上限的天花板,未來分母納入MOD的二百萬用戶後,也放寬了三分之一市占的用戶數上限。

市場關注的「媒金分離」,媒多法草案規定,金控、銀行、保險公司及負責人,不可以持有媒體股權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也不可擔任媒體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但不溯及既往。

業界分析,目前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及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以個人名義投資凱擘,而蔡明忠又擔任台灣大(旗下擁有台固媒體)董事長,因不溯及既往,可望免辭董事長,但後續中信、國泰金等金控若要投資媒體,恐有一定難度。


(以上資料擷取聯合新聞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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