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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三法修法 詹婷怡:透過綠皮書蒐集意見

2018-07-30

NCC主委詹婷怡今天說,大家都深知廣電三法有修法必要,NCC將透過傳播政策綠皮書蒐集意見,作為修法參考。另外,也推動匯流二法修法,最快年底通過。

廣電三法包括「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因爭議多時,修正案在民國104年12月18日於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105年1月8日才生效施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積極推動廣電三法修法,內容包括建立有線電視系統公平上下架機制、推動分組付費機制等。

NCC主委詹婷怡今天與媒體餐敘座談時說,廣電三法大家都知道有修法必要性,雖然NCC不會預設時程,但市場環境結構會推動修法往前走,整體時程不會太慢,法律沒修很多事情不好推行,以分組付費來說,現階段法規裡面沒有相關規定,就讓NCC推動上有難度,8月就要進行108年度有線電視費率審查,時間上已經來不及,因此,明年分組付費機制確認不會實施。

詹婷怡指出,修法須跟業者等各界討論,不容諱言,修法需要凝聚更高共識,NCC已擬定傳播政策綠皮書對外蒐集意見,當作修法參考。

傳播政策綠皮書經過30多名傳播、資訊、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討論,提出自由、公平、多元和效率4個核心價值,在這些核心價值基礎上,提出4大策略想像,包括「促進傳播市場參進與競爭」、「健全傳播環境與交易秩序」、「提升影視內容產製與治理」以及「振興無線廣電產業發展」。把各界意見蒐集整理後,最快明年初正式白皮書就會出爐。

另外,詹婷怡說,NCC同時也推動「電信管理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等匯流二法修法工作。電信管理法修法改變過去特許時代的高度管制思維,讓電信產業從高度管制走向鼓勵參進,以「許可」與「登記」制為主,放寬電信事業於基礎建設層與營運層面的限制,改採行為管理模式,並對具顯著市場力量的經營者採取不對稱管制措施。

詹婷怡指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規範重點包括網路資源與流量管理合理使用原則、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的免責事由、商業電子訊息發送以及公眾諮詢及參與機制等。推動電信管理法及數位通訊傳播法修法是為了盡快建構出台灣後匯流環境,目前2法都已經送到立法院審查,最快年底就能通過。


(以上資料擷取聯合新聞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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